返回列表 发帖

澳洲对供人食用的乳制品加强管控

笔者了解到,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AQIS)于2011512发布检疫警告(PQA0725),通报了供人食用的乳制品进口条件。澳大利亚规定,进口商需要拥有进口许可证才能进口乳制品,否则不予进口。然而,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需要乳制品进口许可证:

²
乳制品直接进口自新西兰,其中的牛奶成分仅源自新西兰或澳大利亚,并且经过有效认证和/或按照进口条件数据库(ICON)中的案例进行标注的新西兰乳制品;

²
乳品成分含量低于10%(干重),并且由合法的制造商宣称(Manufacturers Declaration)名单中的制造商生产,其上附有“每个独立的包装中乳品干重含量低于10%"”的独立包装商品;

²
商业化制备与包装的巧克力;

²
100%乳糖及乳糖衍生产品的商品;

²
商业化制备与包装的酥油;

²
饼干、面包与熟蛋糕(不包括奶酪蛋糕、含未经熟化的乳制品填充物或调味粉的蛋糕)。

那么,澳大利亚对于供人食用的乳制品进口条件的规定会对我国相关产品出口企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带着这个问题,笔者走访了在食品出口检测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

PONY谱尼测试专家告诉笔者,澳大利亚的此项警告规定对人食用的乳制品的进行了具体、全面的限制。所提出的六项无需进口许可证的情况独立成章,合并则无效。

以含有8%新西兰原奶与4%中国乳糖的乳制品为例进行说明:该产品需要进口许可,因为其中的乳品以及乳品衍生成分的含量超出10%的阈值,并且其中的乳品衍生成分来自新西兰之外的国家。然而,不能因为它含有8%的新西兰原奶,并且其中4%的乳糖低于10%的阈值,就判断它属于进口许可豁免产品。要测定复合产品中的乳品成分的干重,需要计算出其中所有的乳品成分(包括乳糖)。

PONY谱尼测试专家指出,随着各类食品事故的时有发生,食品安全管控将是国际社会重拳出击的问题之一,此次澳洲对供人食用的乳制品出台的严格进口条件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然而,澳洲此项举措势必会给我国乳制品出口企业带来较大的影响。

由此,PONY谱尼测试专家建议相关企业,一定要密切关注国际社会尤其是出口国家和区域的法规要求,熟悉法规内容,并积极与原料供应商或/和产品进口商做好沟通,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的同时提高自检自测水平,并携手第三方检测机构,了解产品性能,全面保障产品品质。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产品竞争力,在各种问题与挑战面前保持持久、旺盛的生命力。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签名被屏蔽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