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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雪 发表于 2017-9-18 16:33

鲁国之法和“不就高、不就低”的做人标准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鲁国之法和“不就高、不就低”的做人标准[/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卢泰然[/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春秋时期,鲁国有一项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补偿和奖励。这道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重返故国。[/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很有钱。有一次,他去国外做生意的时候,赎回来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己不差钱,也愿意为国分担赎人的财政负担。[/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孔子知道后,不但不表扬子贡,反面批评子贡。孔子说:世上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是树立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去救赎同胞并带回国,那他就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孔子认为:子贡的所作所为,貌似是崇高的品德,但却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指责,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这些人就会放弃救赎落难的鲁国人。[/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后来的事实确实正如孔子所料,很多落难的鲁国人再也无法返回故土。[/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孔子的智慧、通达,他能够洞察人心的常理和常情,绝不是宋儒那样的刻板、偏执、极端、不通人情、假道学。[/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从“鲁国之法”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三常主义(常识、常理、常情)的重要意义。[/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三常主义的第三原则是“标准性原则”——标准的“不就高”“不就低”原则。也就是说,做人的道德标准,或者做事的目标选择,不是越高越好,也不是越低越好,而是要适度。标准太高则假,标准太低则乱。[/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过高与过低,如同极左和极右,都是有害的。特别是过高的标准,听起来似乎更好,其实欲速则不达,乃是“大伪”。凡事物,一旦脱离真实,即使短期内能饮鸩止渴,最终必会走火入魔,发作之时,无药可救。中道行之,才是大道。[/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儒家学说在中后期主要发挥有害的作用,为什么呢?因为它把一切都伦理化道德化,然后提出特别高的要求特别高的标准。其实,在儒家出现之前,中国人也是忠君、也是孝顺的,做得很好;在没有儒家学说的其他国家,那里的人民难道就没有忠君孝顺的意识吗?[/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其实这都是人的常情,都是与生俱来。虽然这种感情和行为是常情、常理,但是优于特别重要,所以再格外提倡一下也是必要的,不是坏事,但是也许是儒家要证明它是最好的,所以就把标准定得特别高,似乎定得越高,才越显出它们的价值。[/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后来很多其他的主义也有类似的特点,把标准定的特别高,或者定得特别严格,高到了超出常情常理的地步,严格到了超出常情常理的地步。结果就是大家都做不到,只好不做,或者做个姿态并不真做,反而导致了道德滑坡。[/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如果我们观察一下历史,就会发现,只要提出特别高道德要求的社会里面,实际的道德水平反而非常低,甚至非常伪善。[/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其实人有共性,也有个性,价值取舍大同之外,也有小异,宽容应该成为道德的基石,应该允许每个人做出自己的选择,走自己的道路。只要不突破底线,就尽量持宽容态度。这样才能造成多元化丰富自由谅解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才能和谐。卫道士像看审判一样地维护道德,哪里会有什么和谐可言。[/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道德要求需要符合人性,为社会提供可学习的榜样,而不是唱高调,使人畏惧不前。有一次孔子的学生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重酬送了一头牛,子路不推辞收下了。孔子高兴说:“以后勇于救人的人会越来越多了。” [/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做人的标准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做事的目标也是如此,不能太高,不能太低。[/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所有的骗子,无论是企图窃国的大骗子,还是企图骗点小钱的小骗子,他们都非常善于忽悠。通常的做法,是给你一个特别美好的前景,有时候还需要引起你的恐惧感以增加他们的说服力,最终的结果都是让你在现实中付出代价,这才是他们的目的。他们采取对未来过高的期望和对现实过低的评价,这两种手段,交相呼应,来达到欺骗的目的。违背了常理常识的美好未来一定是虚假的,违背了常情的善意一定暗藏阴险恶毒的目的。[/size][/font][/color]

[color=#000][font=宋体][size=16px]  坚信三常主义的“不就高不就低”原则,我们就可以少上别人的当,不要轻易被人忽悠,就可以让自己过得更加从容坦然、多一点幸福感,同时还能劝自己去奋斗,给自己多一点目标,给别人多一份宽容。[/size][/font][/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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